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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成立省级专委会的规定和程序
发布时间:2015-09-22 15:47:35

 全国新兴产业发展工作委员会文件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全国新工委[2015]4           20150428

 

关于成立省级专委会的规定和程序

全国新兴产业发展工作委员会(以下简称全国新工委)是中小企业合作发展促进中心(以下简称中心)的二级行业机构,中心同意,全国新工委可在全国设立省级专业委员会,名称为“全国新兴产业发展工作委员会xx省专委会,简称xx专委会”。目的是为中小企业提供全面、系统、专业的新兴产业项目的规划、设计、实施、运营的指导咨询服务及科技成果转化等相关配套服务。为当地政府提供一个“新兴产业园区”的项目和规划、实施方案、资金对接发挥引导作用,优化区域分布,发挥比较优势,形成各具特色,优势互补,结构合理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园区发展的格局。

一、设立专委会的规定

1、设立主体必须具有投资机构的法人资格,注册资本金在5000万以上。住址在省会城市。

2、设立主体的法定代表人,必须具有德才兼备的品质和较强的经济实力,在当地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。

3、设立主体与当地政府企业有着广泛的联系或为中小企业服务的组织,具有较丰富的政府企业资源和成熟的服务体系。

4、设立全国新兴产业发展工作委员会xx省专委会,由全国新兴产业发展工委领导做前期申办单位手续的审核工作,对申办单位前期手续、人员、机构审核通过以后,被审核单位上交培训费和服务费。之后,对申办单位进行全面考察(如考察不合格或不合适,费用全部退回)。如考察合格,经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同意,一周内下发筹备文件,开展筹备工作。

二、专委会人事安排

专委会设主任一名,常务副主任一名,副主任两名,秘书长一名,所聘人员上报材料备案(简历、学历、身份证复印件)聘任期3年,任期满后,经考核合格后,可续聘连任。

三、专委会工作范围

专委会依照国家相关法律、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开展工作。在具体工作中承担经营活动中的经济和法律责任:

1、开展对中小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团队的培训工作。为中小企业可持续发展培训人才。

2、开展选拔符合贷款条件的优秀中小企业,共同落实国家相关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资金的工作,解决中小企业贷款困难问题(贷款不占地方银行额度)。

3、开展新兴产业科技技术与中小企业的对接工作,给予中小企业增加高科技项目和技术。

4、开展成立“新兴产业园区”的组织工作,协调地方政府提供相应的土地和政策服务。

四、申报程序

第一步:提交申请报告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、一寸彩色照片2张、个人简历、公司简历、营业执照扫描件各一份(须加盖公章);提交常务副主任、副主任和秘书长的简历、一寸彩色照片2张、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。

第二步: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。

第三步:认为基本合格的通知缴纳培训服务费。

第四步:培训服务费到位,实地考察申办单位的办公环境,工作,制度建设,依法经营的情况。

第五步:考察情况符合要求,经主任办公会研究讨论决定下达筹备通知。同意xx省专委会筹建。

第六步:筹备期一般为三个月,筹建工作完成后,可写正式成立专委会的报告。

第七步:主任办公会审核考察后,批复挂牌正式成立。

五、专委会违约责任

专委会在开展工作中,如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行为,全国新工委可以实施批评、警告、撤销该机构,违法违规的追究主体的法律纪律责任。

 

 

全国新兴产业发展工作委员会

20150428

 

主题词:专委会,程序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报送:各主任,副主任,中层干部

抄送:中小企业合作发展促进中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