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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简介
发布时间:2016-10-24 10:43:49

 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:是指依据国家政策规定,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放的,用以包括流动资金以及技术改造、仓储等农用设施建设和生产、加工基地建设所需的中长期贷款。

一,企业条件

1、企业性质:国有、民营均可。

2、企业固定资产在4千万元以上,连续经营三年以上,连续盈利,流动性良好,具有较强的到期还债能力。

3、具有地、市以上(含)相关部门认可的农、林、牧、副、渔业范围内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。

4、借款人信用等级在A级(含)以上,按期还本付息能力。借款人申请中长期贷款的,必须有不低于项目投资总额20%的资本金;属于政府承诺为借款人还本付息的项目,资本金比例可以适当降低。

5、历史信用记录良好,无不良贷款和信息,以及法律诉讼。

二,贷款种类

1、短期贷款。

2、中长期贷款。

三,贷款用途、期限、融资额度、方式

1、  用途:短期贷款主要用以解决借款人从事农、林、牧、副、渔产品的种植(养殖)流通或加工转化所需的流动资金需要;中长期贷款主要用于解决借款人从事农、林、牧、副、渔业产品的种植(养殖)、流通或加工转化过程中进行技术改造、仓储等农用设施建设和生产、加工基地建设所需的资金需要

2、期限1—8年。

3、融资额度:5千万以上。

4、方式: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一般采用担保贷款。对信用等级在AA(含)以上,或者落实了切实可行的贷款风险防范措施的借款人,可以采用信用贷款方式。

四,优势

1、时间长,利息低。

2、支持范围广。

五,全国新工委可提供的服务

全国新工委利用我们的专业和资源的优势,为企业寻找最佳的融资方式,并提供咨询、推荐、指导、实施全程跟踪服务,直至融资成功。

六,操作程序

1、报递材料。

2、初审复函。我会收到企业材料后,会同相关机构进行初审,对合格的企业以正式文件复函。

3、面证签约。

4、协调相关机构合作完成。

全国新兴产业发展工作委员会

电话:010-6390-8390

联系人:何主任